氣處理
惡臭治理最早出現在國外,歷史比較早,我國在10幾年前才逐漸興起,因此技術方面并不太成熟,常常需要進口技術。
惡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害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惡臭治理就是指利用可以利用的手段對惡臭污染物進行遏制或消除的過程
國家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中提出了9種惡臭污染物,分別是氨、三甲胺、硫化氫、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和臭氣濃度,其中前面8種是單一成分,均有濃度值,最后一種是為綜合指標,用以表示臭氣強度,無量綱。
惡臭治理的常見處理工藝與VOCs治理工藝大體相同,常見處理工藝有洗滌塔、光催化或低溫等離子設備、生物濾塔、RTO和活性炭吸附裝置等。但惡臭治理更偏向于含硫化合物及含氮化合物氣體的治理,如化學洗滌法能去除硫化氫,但不能很好的去除“三苯”廢氣。但由于大部分VOCs氣體具有難聞氣味或刺激性氣味,因此二者之間已經不存在明顯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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